經文:(民三章 1~51)
內容:
一、利未支派的身分:
1.
服事祭司之職2.辦理會幕之職3.替代百姓頭生之職
二、利未支派數算原則:
1.
凡一個月以之男丁2.按各宗族、家室數點3.按价銀平定百姓之數
三、利未支派數算之數
1.
革順族:七千五百名2.哥轄族:八千六百名3.米拉利族:六千二百名。計二萬二千名。
四、利未支派的安營位置:
1革順族:會幕西邊 2.哥轄族:會幕南邊 3.米拉利族:會幕北邊 4.摩西、亞倫(子孫)-會幕東邊
五、利未支派服事之職:
1.革順族:看守會幕之帳幕、罩棚、蓋門簾、繩子……..
2.哥轄族:看守約櫃、桌子、燈台、兩座壇、聖所內的器皿……
3.米拉利族:看守會幕之板、閂、柱子、帶卯之座器具……
教訓:
1.神對利未支派的數點方式雖不同亦藉此託付利未人的職責—神之公平 (羅二11)
2.凡一個月以上之男丁皆被數點,日後承擔會幕服事工作—教育之重要 (提後二1~3)
3.神藉著利未人之身份代替百姓中頭生之子藉此服事祂—我們尊重自己身份之尊貴性(弗四1)
結論:我們是神揀選的子民,亦為身份尊貴的祭司必須在所行的是上蒙神所喜悅
(彼前二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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